今年以来,我乡按照全县维稳暨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夯实一个基础、完善三个体系、提高四种能力、强化五项措施”的总要求,结合本乡实际,从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定期排查矛盾隐患上入手,协调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本着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全力抓好我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而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创造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抓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范水平。
1、今年以来,我乡从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上入手,进一步健全了人民调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村级组织建设,特别是要求村村都成立了治安联防队,每组2 人,24小时值班。在白天重点负责村内的巡逻任务,防止入室盗窃等案件的发生,夜间防止变压器的丢失及偷盗牲畜案件的发生。由于在人员、时间、待遇、责任上做到了“四落实”,截止目前全乡没有发生一起盗窃等案件,从而有力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安全。
2、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治理力度。一是对张化公路沿线的治理。由于我乡后水泉、马连囫囵等村紧靠张化公路,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容易出问题,为此,我乡由主管领导带队,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人员,不定期、不定时的对公路沿线进行巡查,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德言庆庙村与XX县邓油坊镇交界地带市场的治安整治工作。今年四月份乡综治办通过摸排发现德言庆庙村生猪交易市场有XX县邓油坊地痞混混对商贩敲诈和在生猪交易过程中参与欺行霸市的行为。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乡专门成立了德言庆庙市场社会治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该村设立了社会治安值勤站,制定了相关的任务措施。办公地点设在“草原双利肉食品公司”院内,配齐了办公设施。由派出所、司法所和村级治保人员值勤,同时联合XX县邓油坊派出所,加大对两县交界地带的社会治安治理力度,从而为优化全乡的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近期由乡综治办人员牵头,对全乡信用社、医院等重点单位及加油站、粮油加工厂、废品收购点等特种行业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个加油站、一个废品收购点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由派出所对特种行业单位进行了登记。三是目前在蔬菜销售季节,乡综治办抽调精干力量与村级组织协调联动,加强对五号、安板营、德言庆庙、学堂地等蔬菜种植村的治安治理工作,保护菜农的利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3、加强农民信访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上报的信访苗头排查工作制度。坚决做到不拖拉、不推靠、积极化解、工作到位,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以维护全乡的稳定。同时加强下访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6月份,由乡主管领导带队,抽调农经站、财政所人员参加对全乡23个行政村的财务进行集中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同时每到一个村都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化解矛盾,改善干群关系。今年共处理各种矛盾隐患7起。
二、扎实抓好“三级联创”活动,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按照县综治办“无案自然村”、“安全村”、“平安乡镇”的具体要求,今年我乡拟报的安全村是苏计梁、后水泉、七格赖行政村。这3个村治保、民调、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档案齐全,软硬件设施完善,村风村貌良好,特别是多年没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另外,对其他已命名的“安全村”,通过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
2、今年,我乡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乡司法所进行了新建,新建司法所办公用房5间,目前工程已完工,所内正进行各项制度上墙,档案的整理工作,保证通过上级国债所的验收标准。
3、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作用,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广泛地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村、进家活动。今年5月份,我乡集中2 天时间,由乡干部包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对23个行政村村民进行了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农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4000余份。内容主要涉及《社会治安处罚法》、《婚姻法》、《“三位一体”调解工作知识》等一些贴近农民生活的相关法律法规。另外,还利用乡电视差转台每周播放一次普法专栏,宣传内容由乡司法所统一编辑,向农民宣传达法律,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对遏制违法乱纪等不良社会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学校通过上法制课,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三、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自去年,乡党委、综治办把“三位一体”调解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信访、司法、派出所、农经站、计生站、林业工作站等有关部门参与的“三位一体”社会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调解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了《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纠纷通报制度》、《复杂疑难纠纷调解联动制度》。今年还利用每周一机关学习时间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三位一体”调解工作的培训,使小组成员充分了解了“三位一体”调解工作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各自职责。在各类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群众反应的问题解决在基层,1—7月份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起。其次对调解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了调解手续,做到一件案件从始到终,各个环节,各类记录、证明、协议等手续完善,及时归档。
第三,对村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由村主任兼任主任,每村聘任2名有威信的村民或其它村干部、党员任调解员,每人每年360元的待遇。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建档,由乡司法所统一配发了人民调解工作证,并多次组织培训会,对《人民调解工作规定》进行了培训,使他们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有力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