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 | 在线试题 | 作文辅导 | 范文大全 | 中小学教育 | 试题教案课件

当前位置:得高分网范文网行政后勤规章制度统计局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

当前:首页 >> 统计局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

统计局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

日期:09-28 16:45:22 | 规章制度 | 浏览次数: 299 次 | 收藏

标签: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gaofen123.com 统计局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和专业技术考试工作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全局干部职工不脱产学习深造,参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考试对象和目的

全局在职干部职工都有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权力与义务,都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的文化学习、专业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考试的管理程序

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明学习理由、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等,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存查。

三、在职学历教育的费用管理

根据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特点、编制情况及教育经费支付能力,本着既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又能合理使用教育经费的原则,对已具有高中、中专或大专学历,经批准参加专业对口的业余大专以上学习的,在领取毕业证书后,按发票报销学费,其他费用自理。为保证在职学历教育费用管理的公平、公正、合理,全局干部职工每人只能报销最高学历的学费一次。经组织同意参加函 授、电大等成人教育赴外地集中面授、考试的,只报销火车硬座票价的路费和享受标准内的住宿费。凡事先不经组织同意自行参加各类形式学习的干部、职工,一切费用自理。

四、专业技术考试的费用管理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和业务技术状况,积极组织全局职工参加全国统计、经济专业、计算机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凡事先经组织同意,对已获得国家级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500元和1000的奖励,获得省级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300元和800元的奖励。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其他费用自理。

上一篇:统计局学习制度

相关分类

规章制度 更新

规章制度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