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十一五”期间,我们始终牢记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带着感情做工作,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疏导他们情绪的过程,变成为他们排忧解难的过程,为维护残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有效工作。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30件,惠及残疾人140人,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990人次,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107.9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他们的普遍欢迎。
一、完善服务网络,便于残疾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十一五”期间,我们在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了镇(街)和各级残联、南国都市报等社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57个,形成了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网络,有效拓宽和畅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二、强化便民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司法部开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努力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从便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出发,完善和创新各种便民措施,对残疾人实施“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 明确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和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受理程序。目前,我们在市所有镇(街道办)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且在所有村都聘请了法律援助信息员,基本实现了 “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确实因行动不便,无法到以上述单位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拨打我们开通的“12348”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咨询或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会提供上门、电话受理等服务,实现残疾人足不出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如方贵强(三级伤残)与XX市XX区外事侨务事务所 (原名琼山市外事服务中心)的集资建房退款纠纷案, 20**年4月,市残联引导方贵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张学理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从受理到执行完毕,市法援中心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帮助方贵强索回款项20万,并在台风期间远赴方贵强住院所在XX市中心医院,及时为他送去了治病用的救命钱。
三、降低援助门槛,提高残疾人受援面
我市进一步降低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做好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特别是20**年,新修订的《XX市法律援助办法》把“残疾人请求损害赔偿的”列入我市法律援助范围事项。20**年,我局印发了《XX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及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把盲、聋、哑等残疾人追索侵权赔偿,及智障、精神病患者致损害赔偿的案件列入了我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此外,还规定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只要符合我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无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四、重视宣传,提高残疾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十一五”期间,我们共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1800人次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福利院等地方开展助残扶残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47场次,为4020名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案件受理,向残疾人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和《XX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法律援助资料 5万多份。如20**年5月16日是全国助残日,我们组织4家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及海大、海经院等院校5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海口广场参加助残法律公益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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