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王五(男)与李六(女)于在杭州市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3月、9月调至南京,并于次年4月在南京结婚。,王五赴x国学习,留下李六一人在上海居住,李六去X国探亲,后二人在X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李六向x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李六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
A.只能由南京中级人民法,大小:9.4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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