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言中,有一种意义相反或相对的一对词,这就是反义词。它不仅是词汇中的一个简单概念,更重要的是丰富了语言的表现力,在一定的语境里还具有特殊的修辞功能。认识它很有必要。
反义词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对立现象在词汇中的反映。由于客观事物的矛盾对立现象是错综复杂的,所以反义词的对应关系也是复杂的。有些词只有一个反义词,有些词(特别是多义词)则有几个反义词。例如“进步”的反义词就有“落后、退步”等:“光明”的反义词就有“黑暗、暗淡”等。但无论有多“复杂”,从反义词构成情况看,二者的“对应”,才是其基本特性。这也是我们判断反义词或运用反义词所必须注意的。具体的“对应”包括词性、结构、音节、意义范围和风格色彩等五个方面。
一、词性“对应”
就是双方必须是词性相同的词,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如:“白天”是名词,应配上“黑夜”,若配上“黑暗”(形容词)就不对:“开始”是动词,应配上“结束”,若配上“结尾”(名词)也不对。
二、结构“对应”
就是双方必须是构成方式相同的词语,即并列对并列、主谓对主谓、动宾对动宾、偏正对偏正(包括定名对定名;状动对状动;动补对动补;形补对形补)。如:“浅显”是并列式,应配上“深奥”,若配上“深入”(偏正式)就不对: “开幕”是动宾式,应配上“闭幕”,若配上“解散”(动补式)也不对。
三、音节“对应”
就是双方的字数相等(因为一个汉字通常就是一个音节),即单音节词配上单音节词,双音节词配上双音节词,多音节词配上多音节词。如:“忙”应配上“闲”,不应配上“清闲”:“唯心论”应配上“唯物论”,不应配上“唯物主义”:“无产阶级”应配上“资产阶级”,不应配上“资本家”。
四、意义范围“对应”
就是双方的基本义(或最常用的意义)所表示的内涵和外延相对应,简单地说,是看它主要运用在哪个方面。如: “高大”(指形象)应配上“矮小”,若配上“弱小”(指力量)或“瘦弱”(指本质)就不妥:“愚蠢”(指智力)应配上“聪明”,若配上“灵活”(指动作)或“活泼”(指性格)也不妥。
五、风格色彩“对应”
就是双方运用的场合要一致,即口语对口语、书面语对书面语、一般场合对一般场合、特殊场合对特殊场合等。如: “赚钱”配“亏本”(口语色彩),“盈利”配“亏损”(书面色彩):“在世”配“去世”(一般场合),“健在”配“病逝”(特殊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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